1月19日,首届保险公司审计责任人联席会议暨中保协审计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举办,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梁涛指出,内部审计是保险公司治理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是监督评价经营管理的有效手段,是监管部门了解掌握公司内控和治理情况的重要渠道,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抓手。近年来,保险业高度重视内审工作,学习借鉴国际成熟经验,不断地探索和规范保险公司内审工作,加强改善内部审计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实际上,近年来,为指导保险公司建立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内部审计体系,2007年4月,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重点规范了保险公司内审体系的层级、机构人员配备、报告路线等内审架构和工作机制,引导各保险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9月,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明确保险公司应当设立与内部审计机构相分离的合规管理部门,并接受内部审计机构定期的独立审计。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总结,为解决保险机构内审水平与迅速发展的保险市场不相适应的矛盾,2015年12月,保监会又在修改内审指引的基础上出台了《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内审定义、实施主体、内审独立性、监管职责分工和集中化管控模式等方面内容,将行之有效的经验转化为行业标准,推动保险机构提升内部审计能力与水平。
一直以来,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管是内审工作的重点对象,建立董事及高管人员审计制度,强化保险公司监督约束机制和问责机制,是公司治理监管的重要内容。为完善保险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强化高管人员履职监督,保监会于2010年出台了《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审计管理办法》,提出建立针对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过程的监督管控机制,明确了审计对象、审计机构和审计周期,对审计内容、审计结果借鉴、责任区分等事项也做了原则规定。而保险稽查是监管的重要领域和有效手段,为规范保险稽查审计工作,提升稽查审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2012年,保监会发布了《保险稽查审计指引》,对具体环节和领域的内审程序进行了规范。
为推动保险公司更好地建立健全内审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更好地落实相关监管政策,2012年,保监会又组织制订了三项配套制度,即《执行<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审计操作手册》和《高管审计报告模板》,指导和规范高管审计工作的开展,作为保险公司开展高管审计工作的基本规范,进一步明确高管审计的重点、程序和方法,保证高管审计的质量。为有效发挥内部审计辅助监管的作用,加强保监局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管,保监会又发布了《关于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内审成果在监管实践中的运用。
在监管推动下,全行业对内部审计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提升,保险机构不断加强改进自身的内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方面,公司制度建设卓有成效。在监管制度推动和规范下,各公司在章程中都规定了内审委员会、内审部门的设置,明确了地位、职责和权限。许多公司以通知或工作指南的形式明确了内审操作规范或实施细则,不少公司依据监管规定,详细制定了公司内部的内审《基本手册》、《内控手册》、《财务手册》、《资金运用手册》等操作手册。这些公司层面的内审制度更加接地气,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在高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管控模式和工作内容不断创新丰富。从工作内容看,当前行业内审的工作范围和深度进一步扩展,现代内审的新理念新方法得到了认可和应用,除了开展财务审计、董事及高管人员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传统内容外,风险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绩效审计也在有效开展。从管控模式看,当前保险公司内审管控模式主要有三种,首先是“总-分”的管理模式,总公司及各省分公司均设立内审机构,按照“分级管理、下审一级”原则开展内审,并分别向总公司或分公司汇报,总公司指导各子公司开展审计业务工作。这种传统的属地化、机构化内审管理模式目前占据主导地位,但是在大数据和互联网时代,成本较高、效率低下等问题也比较突出。第二是集中化、垂直化管控模式,内审职能高度集中于集团或总公司层面,由集团或总公司统筹内审体系的机构、人员及所有的内审工作。在政策鼓励倡导下,这种独立、权威、高效的扁平化内审模式发展迅速。第三是外包模式,由境外内审部门或控股股东派出内审人员开展内审,或将审计项目委托会计事务所开展。
再者,内审队伍不断健全完善。主要体现在三点,第一是领导有力。当前共有141家保险公司内审工作由董事会直接领导,17家由监事会分管,从保证内审工作独立性的角度来看,这两种方式更能体现审计部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职责,有利于保证内审工作的独立性。第二是审计责任人等关键岗位逐步到位。第三是内审工作人员由严重不足到基本达标,接近监管关于专职内审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千分之五的要求。
从行业内审实际情况来看,审计理念和内容不断创新,独立性、权威性不断增强,审计队伍越来越专业化、年轻化,审计效率不断提高,公司审计工作体系和机制不断完善。内审制度已经成为保险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成为保险企业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已经成为企业风险管理的前提基础和有效防线。
内部审计是保险机构自己开展的审查和评价活动,究其实质,是公司的“自律”行为。近年来,保监会通过加强非现场监管,开展内审报告专项分析工作;加强现场监管,探索内审检查模式;积极搭建平台,促进行业内审工作交流等一系列积极的探索,成效显著,总体来看,当前,越来越多的公司已经建立了与其治理结构、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内审体系,内审功能已由“查错纠弊”发展到“创造价值”,行业内审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构建。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工作规程(审议稿)》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审计专业委员会组建方案(审议稿)》,中保协审计专委会正式成立。
来自保监会、各地保监局、中保协以及各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等共计200余人出席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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